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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伦理”的意义与可能性

2008-03-07 13:39:00 来源:博览群书 刘金山  我有话说

天主教神学家汉斯・昆所倡导的世界伦理理想自20世纪后期以来引起了人们的强烈关注。何谓世界伦理?世界伦理有何必要性和可能性?它的实现途径是什么?世界伦理的理想是否存在着理论上的困难?解决困难的出路是什么?对这些疑问,汉斯・昆在其《世界伦理构想》一书中给出了全面系统的阐述。

这本书前言的

第一句话“没有世界伦理,则人类无法生存”可以看作是汉斯・昆写作此书的基本动机。这一动机就是从人类生存的高度,强调世界伦理的必要性。汉斯・昆关于世界伦理的设想是出于强烈的现实关怀。他又从必要性出发,进一步论证了世界伦理的可能性。

汉斯・昆澄清了世界伦理的含义,他反对把世界伦理理解为一种统一的宗教或统一的意识形态,而认为应将其理解为“一些相互有联系的、有约束力的准则、价值、理想与目标”(《世界伦理构想》,第4页。以下引自该书只标明页码)。

在汉斯・昆看来,1918年一战结束是现代向后现代转变的转折点。他将后现代界定为对现代的扬弃,而“现代”则是在启蒙理性支配下所形成的社会生活的整体,包括政治制度、经济模式、思维范式等。汉斯・昆对现代性的政治制度、经济模式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分析,指出它们潜存着深层的危机,蕴含着自我毁灭的因素,而造成这种危机的正是现代性的思维范式,这种思维范式则源自启蒙理性自身的弊端。启蒙理性自命为法官,要求对所有东西进行合法性证明,但启蒙理性却缺乏整体思维和神圣性的维度,故而它无法保证自身的合法性。汉斯・昆理想中的后现代,在思维范式的层面上就是以一种整体的思维来扬弃启蒙理性的单向性,从社会生活的整体来说,就是在经济、社会和政治尺度外再加上伦理、美学及宗教的尺度。

汉斯・昆进而探讨了伦理的价值所在,他认为,“后现代的人类需要共同的价值、目标、理想以及共同的对未来的憧憬”。进而言之,从心理需要的角度看,“人们能感觉到一种无法根绝的愿望,希望遵守点什么,信赖点什么”,“人们总是感觉到希望拥有某种类似伦理的基本态度的东西”;从世界秩序的角度看,可以说“没有世界伦理就没有世界秩序”(第38、44、45页)。

对于伦理学,汉斯・昆认为后现代的伦理学应该是责任伦理学而不是成就伦理学或思想伦理学。所谓责任伦理学是指以承担责任为价值导向的伦理学,后现代的人类所肩负的责任是“行星级”的责任,即责任的立足点是人类生存于其上的这个星球,人类应对这个星球承担责任。责任的具体界定就是:对同时代的人负责,对环境负责,对后代负责。根据汉斯・昆的解释,成就伦理学颇像功利主义的伦理观,是一种以后果的优劣为价值取向的伦理观。思想伦理学是指只关心行为的动机不管行为的后果及具体影响的伦理观。需要说明的是,汉斯・昆所说得以责任伦理学取代成就伦理学或思想伦理学并不是说三种伦理学是相互冲突的,在汉斯・昆看来它们是相互补充的,当然责任伦理学在三者之中还是处于更优先的地位。

关于世界伦理的构想遇到的一个难题是,宗教信徒和无神论者可以拥有共同的价值理想吗?汉斯・昆的回答是,信教者和不信教者之间的联盟既有必要性又有可行性。必要性在于:人类面临着“失去旧的定向传统和定向机构以及随之而来的最为糟糕的定向危机”,而人们在价值取向上要求一种最基本的意见一致,如珍视生命等,没有这种意见一致,一种符合人类尊严的共同生活也就不可能实现了。没有共同认可的伦理,人类社会就无法生存,就会被暴力和无序所淹没。联盟的可实现性在于不信教者和信教者不仅拥有共同的最基本的价值标准,而且他们可以在共同维护这些价值标准的过程中结成联盟,尽管这种联盟不可能没有各种各样的内部问题。

接下来汉斯・昆讨论了伦理的终极基础问题。他首先考察了科学和哲学,认为两者都不能为伦理的终极基础提供绝对的解释,因为“伦理所要求的绝对的东西,即无条件的应该,不能由受多方面限制的人、而只能由一种无条件的东西来加以说明……”(第68页)科学与哲学都是建立在人类能力的基础之上的,有限的人不可能为伦理提供终极基础。汉斯・昆由此断定,“只有绝对的东西可以绝对的承担义务”,只有一个绝对无条件的东西,才能成功的解释伦理的终极基础的问题。而各种宗教无疑都承认这种绝对的东西,他说:“最起码对于先知宗教,如犹太教、基督教以及伊斯兰教来说,这是所有有条件的东西中唯一无条件的。它能解释伦理所要求的无条件性与普遍性”(第68页)。

得出上述结论后,汉斯・昆接着从四个方面解释了宗教的基本作用:(一)宗教能够使人获得一种特殊的深度和广博的意义境界,使人在面对苦难甚至在面对死亡时也能认识到一种终极的生命意义,对生命拥有一个宏观的视野。(二)“宗教能够保证最高的价值、绝对的规范、最深的动机以及最佳的理想,即我们的责任的原因及目的。”(第69页)(三)宗教能够通过其独特的象征、仪式、经验和目标等为人们提供信仰的归宿,提供一种精神的故乡。(四)宗教能够解释人们发自内心的对不公正的抗议与抵制,以及对“完全不同的东西”的渴望。

各种宗教都有自身独特的理论与实践方案,它们之间存在诸多相互矛盾和冲突的部分,但是应该看到它们之间也有一些基本的共同点,汉斯・昆将这些共同点总结为以下六个方面:第一,各大宗教都关注人的生命、完整、自由和团结。第二,不杀人、不欺骗、不偷窃、不淫乱、尊老爱幼这五大戒律所体现的基本人性原则对于各大宗教都有效。第三,持守一条“介于占有欲和鄙视占有欲之间的、介于享受主义与苦行主义之间的、介于感官情欲与敌视感官之间的、介于迷恋尘世与看破红尘之间的中庸之道”为各大宗教所推崇。第四,如犹太教“你若不愿别人这样对待你,那你也不要这样对待别人”,基督教“所有你们想要人们对你们做的事,你们就要对他们也这样做”,这样的信条各大宗教都具有。第五,各大宗教都能够为其信徒提供合乎道德的行为动机。第六,各大宗教都能为信徒提供一种宏观的价值视野和终极的价值目标。各大宗教所拥有的这些基本的共同点为一种世界型的宗教提供了契机,这种世界型的宗教鼓励人们摒弃违反基本人性原则的“世界恶习”,倡导为人们所普遍认可的“世界美德”。当然,世界型宗教的构想存在着诸多理论和实践上的困难。譬如,如何协调不同宗教之间所存在着的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对立因素等。汉斯・昆也认识到了现实的困难,他说:“这里我所简单勾画的当然是一种典型的理想纲领”(第80页)。世界型宗教的理想性在于他向人们提示一种和平和解的共同理念,鼓励不同信仰的人们朝着和平和解的目标前进。

在这本书第二编中,汉斯・昆强调分析了宗教间和平的重要性。他指出,各大宗教都具有引发战争(消极方面)和促进和平(积极方面)的双重性。就消极方面,汉斯・昆举了历史上多次宗教战争与屠杀的例子。就积极方面他则举了出于基督教思想,二战后德法实现和解、德国与波兰等东欧国家达成和解的例子。这正反两面的事例说明,宗教在实现和平方面应该并且能够担负起重要的责任,并且“没有宗教间的和平就没有世界和平”。

每一种宗教都把自己的基本教义看作真理,然而各种宗教的教义并不完全相同,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如何对待各种各样的宗教真理。汉斯・昆列举了三种策略,他认为“所有这三种策略都没有在解决和平问题上提供一种政治上举足轻重的的方法”(第101页)。第一种汉斯・昆称之为“堡垒策略”,这种策略认为只有自己的宗教才是真正的宗教,只有自己宗教的教义才是真理。汉斯・昆认为这是一种目光短浅的、排他性的真理立场,这种立场不足取。另一种观点是“轻描淡写策略”,这种策略认为真理并不存在,宗教和平最好通过否认区别与矛盾来实现。汉斯・昆认为这种观点忽略了不同宗教的特质,也否认了各种宗教之间的矛盾,以及几个宗教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相互影响的事实。第三种观点是“拥抱策略”,这种策略认为“只有唯一的一种宗教是真的。但是,所有历史上成熟的宗教都分享这一宗教的真理。宗教间的‘和平’最好通过结合别的宗教来实现”(第104页)。这种策略也并不令人信服,因为它把各种宗教都看作是真理的预备阶段。而这种通过失去身份而达成的结合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宗教和解。 汉斯・昆提出要将“自我批评”作为评判宗教真理性的标准和普世宗教策略的前提,每一种宗教在评估宗教真理时首先要对自身进行自我批评,在这种反思的视野下,恰当的评价才有可能。汉斯・昆进而提出了他认为恰当的真理标准,那就是最基本的人性。从汉斯・昆的描述来看,他所谓的人性包含三方面的内容:对生命的珍视;对人之为人的基本价值的追求;对人的基本权利的保障。以人性为标准,人们可以对各种宗教进行有效的评价。“只要一种宗教为人性服务,只要它在其信仰学说与道德学说中,在其礼拜仪式上及机构中促进人们对人性的认同、感知与价值性,让人们赢得一种充满意义的、有益的存在,那这种宗教就是真正的和好的宗教。”(第119页)“只要某种宗教传播非人性,只要它在其信仰学说遇到的学说中,在其礼拜仪式上以及机构中妨碍人们对人性的认同,妨碍人的敏感性和价值感,促使人们失去这样一种充满意义的、有益的存在,那它就是假的和坏的宗教”(第119~120)。需要指出的一点是,人性并不是悬在各种具体宗教之上的“超级结构”,它与具体宗教之间存在着一种“辩证的互换关系”,真正的人性是真正宗教的前提,真正宗教是真正人性的完善。

汉斯・昆关于宗教和解的观点,还面临着这样的质疑:宗教对话在取得共同的前提和得出广泛一致的意见的时候,具体宗教会不会失去它的身份或“稳定立场”?就此质疑,汉斯・昆首先讨论了何谓“立场稳定”。他通过词源学的考察,得出“立场稳定在这种上下文中同反抗外部的权力以及强者有关:同强调自我、不退让、坚持到底有关,同勇气、决断力、贯彻力有关――这所有都与达到个人的自由、负责这一目的有关”(第125页)。汉斯・昆认为坚持立场稳定同进行宗教之间的对话并不相背。宗教之间的对话不要求放弃对具体宗教的信仰,而且,只有在 “立场稳定”的基础上,对话才能卓有成效地进行,不坚持立场稳定的对话其后果是对自身传统的规范性的放弃。在实践中积极的宗教对话应该是这样:将信仰的主张和理解的愿望结合起来;将对宗教的忠诚和善于思考的正派结合起来;将多数与本体结合起来;将对话能力与立场坚定结合起来。

我们可以看到,汉斯・昆对世界伦理的构想和对宗教对话、和解策略的这些讨论,不仅具有形而上的理论意义,而且在促进世界和平、民族和解、人类进步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世界伦理构想》,汉斯・昆著,周艺译,三联书店2002年5月版,13.00元)

(本文编辑:朱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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